English

都市需要指南

●城南夜话
1998-10-31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刘勇 我有话说

近日读到一则《武汉出现新行当———“为你引路”》的新闻,继而又见到这一“新生事物”进行评述的短文,不禁也想发表些管见。

首先,我认为不宜对这一新行当全盘否定。繁华都市之所以出现引路者,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。发展中的国家,建设中的城市,若以日新月异来形容其变化,不算夸张。不要说外埠来客,就是本地人,谁有把握出门不转向呢?有人把这一行当出现视作城市管理者的耻辱,未免言重了。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、知识经济,是需要一个漫长过程的。在现代化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的情况下,再增设多少路标、增设多少交警,也实难随时随地满足外埠机动车流的需要。航海航空有领航员,汽车拉力赛有专司引路的副驾驶员,为机动车进城引路又有何不可呢?我们看问题总该从实际出发,若要取缔马路边挥着抹布揽活儿的“擦车一族”,惟有兴建正规的洗车房;若要取缔引路这个行当,惟有采取相应的措施。如果财力物力跟不上,就要在一定的时期内允许这类新行当存在。

其次,对引路实行有偿服务,也不必大惊小怪。过去没有收费公厕,现在不也习以为常了吗?为机动车引路,毕竟要付出一定的劳动,按劳取酬也在情理之中。当无业人员或下岗职工寻到这个新饭碗,如果那些高枕无忧者却要求他们无偿为社会提供服务,是否有些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呢?至于收费合理与否,则是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,想以此行当牟取暴利,无异于自己砸自己的饭碗。举个不大恰当的例子,北京的黑车有多少?狠宰乘客的终归属于少数。再谈到纳税、管理等问题,我想,就不仅是引路这个新行当所独有的问题了。

“找到路名牌,迈进成功路”。这是笔者居住小区一块路名牌背面的公益广告。这句广告词从一个侧面告诉人们,市区的路名牌并不多见,否则人们迈进“成功路”的机会不也太多了吗?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